你好,欢迎访问奔驰彩票!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政策法规AVCVBBB

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知识产权
新昌县对当年通过知识产权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22-06-20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新昌县知识产权项目财政专项奖励资金工作的通知

各申报人:

为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新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新昌县知识产权项目财政专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其他内容(略)

(八)政策条款:对新认定(达标)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发明专利大户)和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1. 扶持对象

在新昌县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业

2. 扶持标准

(1)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当年被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企业或当年通过非转让所获得的有效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首次达到20件以上的发明专利大户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当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3.申请材料

(1)《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证明;省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企业证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审批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在线链接到新昌县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网站,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向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2)审核。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再交由财政局联合审查,结果无误后,进行各单位征求意见,确定资助金额,并予以公示;

(3)拨付。与财政局联合审核通过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企业。

其他内容(略)

二、其它事项

所有申报先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再提交纸质材料(含电子表)。

1.受理时间: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31日,

逾期不再受理。

2.纸质材料上交地址: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