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 306-2017
概述
RB/T 306-2017《汽车维修服务认证技术要求》属于服务认证之下的分类项目。是通过对汽车维修服务特性、服务分类、服务过程进行分析和研究,建立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评价模型和评价指标体系;阐述汽车维修服务认证的测评准则、服务要求以及认证实施规则的具体内容开展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的认证活动。
依据汽车维修服务服务认证要求,将会对以下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最终以分值的形式表达,包括综合得分和各维度得分。
(1)服务认证要求(信息公示、预约与接待、车况确认、确定维修方案、维修作业、维修检验、结算交车、跟踪服务、服务外包);
(2)服务保障能力认证要求(人力资源、设施和设备、配件及外包管理、安全和环境、服务理念和制度)。
此项服务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我司每年应对获证组织进行必要的监督审查,证书到期前应进行再认证审查。
申请汽车维修服务服务认证的组织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法律地位或授权;
(2)从业条件中,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取得相应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服务及其过程,包括服务相关的产品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已按认证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并实施的相关文件,如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检验规范等,并已运行三个月;
(5)本年度无重大服务相关的质量、环保、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及违法事件,往年事故、重大投诉及事件已处理完结。
申请汽车维修服务服务认证的组织应当向我司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所需资料:
(1)正式的服务认证申请书;
(2)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
>组织的名称、地址及其服务提供场所的必要信息;
>涉及多个服务场所时,提供多场所清单,包括各场所的名称、地址及其服务内容;
>组织简介及组织机构图(包括服务管理有关部门组织机构图);
>有效期内的证明其法律地位的文件及适用时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和任何行政许可;
>组织为开展服务而配置的人员及设施设备;
(3)拟认证的服务信息,包括: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包括申报服务活动的详细说明;
(4)影响服务符合性的任何外包过程的信息;
(5)组织寻求认证的标准和/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如与服务过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国际、国家、地方、行业)清单及服务规范执行的标准清单;
(6)组织已按认证标准要求建立并现行有效的服务体系文件及文件清单,包括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检验规范等;
(7)已获其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适用时的任何特殊要求(如特殊的语言、环境、安全要求等);
(9)需要时的其他信息。
1、汽车维修服务认证可以促进维修服务资源的适宜配置,避免服务成本超出社会通常愿意承受的限度。
2、服务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异质性,不同服务组织、不同的服务人员、不同的服务人员、不同的顾客所体验和感知的服务都有差异,通过服务认证可以通过一个公允的一个标杆弥补这种差异性,实现服务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3、通过权威、公正的第三方服务认证,提供统一的评价基准和信用背书,可以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